在数学中,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如果不只有1和自身两个因数,那么它就是合数。而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的自然数称为质数。
这个定义或许不是很好理解,接下来我们从例子入手来解释一下什么是合数。
比如我们将数字1-20列出来: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在这里,2、3、5、7、11、13、17、19是质数,而其它的数字都是合数。
比如数字4,它的因数有1、2、4,因为除了1、4以外还存在因数2,所以4就是一个合数。
而数字7,它只有1和7两个因数,因此它是一个质数。
如果你觉得这样还是不太理解,也可以这样来理解:
质数就是不能被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的数字整除的数,它只有两个因数。
而合数就是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还有其它的因数的数字,它有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因数。
合数在数学问题中也经常被使用,如在分解质因数、寻找公约数和公倍数等问题中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