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罚自己是种自虐行为,被广泛认为是一种精神异常行为。通常是指人通过对自己施加肢体和心理上的痛苦来折磨和惩罚自己。体罚自己往往带有强烈的自我惩罚、自我惩戒的意味,而且常常伴随着自残等行为。
在中国,体罚自己是一种违法行为,也是精神疾病的一种表现形式。在2001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五)》中,第237条规定“故意伤害罪”明确将人身自残行为视为故意伤害的一种,体罚自己就属于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出于一些个人原因或者情感问题而采取体罚自己的方式来排解或者解脱痛苦,但这种行为已经被明确规定为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是需要被制止和惩罚的。
总而言之,体罚自己不仅是一种非常不应该的事情,而且也违反中国法律的规定。我们应该学会控制和管理自己的情绪,健康地来面对生活的各种困难和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