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信用代码证是全国组织机构、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组织统一的法定证件,是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营业执照的统一替代,适用于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经济活动的组织。
机构信用代码证由18位字符组成,由四段区划码和14位顺序码组成。其中,前八位为区划码,表示组织机构所在地;第九位是校验码,用于验证前八位的正确性;后10位为顺序码,由数字或字母组成,编码由全国组织结构代码管理中心负责。
机构信用代码证的申请需要携带单位的基本情况资料,如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名称等。申请者还需要提供单位申请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申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机构信用代码证的发放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信息共享,一证通用,避免了因为地域限制导致的证件不互通的情况。同时,国家将对机构信用代码证加强管理,不合法合规的单位将被注销或吊销证件,严惩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以维护市场公平、企业诚信和消费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