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城市戒备森严,为了保障市井的安全,一些锣鼓扬起的热闹场景经常上演:就是“打更”。而打更的责任重大、昼夜不停的特殊属性,使得这一职业兼具了某些警务或行政平稳工作以及社会文化角色的功能。
早在唐初,便设有夜巡卫,成为夜间巡警的雏形。北宋时,有“行公事,负灯笼”之说。到了明清时期,这个职业已经被完善了,称之为“打更人”。
打更人是负责维持城市安宁的警务人员。他们分为四班,白天两班,晚上两班,每班20人。一班老大,称作“责打头”,负责配合地方地保、巡抚等部门执行各种警务活动。其他的打更人负责巡逻、抓捕、传递消息,还可以发出声誉以进行警告或者接收次要的请求。
为了保障百姓的平安,打更人出勤时会保证人员的配备、装备的准备,其中每座城门至少要派出两名哨兵进行岗哨守卫,阻拦有恶意的人潜入,而外巡派部队则带有锣鼓等选择只能突出巡逻范围来进行情况反馈与警告。
和其他职业相比,打更人的工作量颇大,夜里昼夜不分,只睡眠4小时,后来有了最好的条件也不过睡个“单睡”,夏天有“蚊虫遮鼻,满身汗水”,冬日则是“冰天雪地,饱受严寒”。然而同样的,打更人的收入也相对可观,据传说比其他文官差不了多少。这一职业的辛苦与奉献,也让人们对他们产生了尊重与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