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罪立案标准是指在中国法律体系下,对于诽谤行为立案追究的标准和要求。诽谤罪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犯罪行为,指的是以虚假的事实或者伪造的证据,公开散布损害他人名誉的信息,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刑法第246条和第247条的规定,诽谤罪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言辞具体、明确:被指控的言辞必须具体明确,涉及人名、事实、时间和场合,不能是模糊的含糊之词。
- 明显违反事实:被指控的言辞必须与事实明显相悖,不能是合理推断或个人主观评价。
- 知悉他人名誉:被指控的言辞必须知道或可以合理推断会损害他人名誉,不能是无意识或无法预见的情况。
- 公开散布:被指控的言辞必须通过公开媒体、互联网等方式散布,不能是私下传播或口头诽谤。
- 损害他人名誉:被指控的言辞必须能够对他人的名誉造成实际损害,不能是一般批评、调侃或者无法辨认的情况。
诽谤罪立案标准的确立旨在保护公民的名誉权,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对于涉及诽谤罪的案件,必须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认定,确保案件的公正和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