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是指为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价格适中、优质舒适的住房。自从1986年推出经济适用房政策以来,一直受到广大困难家庭的欢迎。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利用市场调节机制,逐步实现了经济适用房政策目标,然而,政策的完善依然是家庭改善居住条件和减轻负担的关键。近期,国家新修订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正是为了解决既要限制住房空置,又要保持经济适用房实际使用效果的问题。
新修订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着重规定,购房家庭在购买经济适用房后,如果达到规定条件仍然拒绝使用该套经济适用房或者超过规定时间未进行使用,则将由政府收回。
同时,《办法》还规定,住房保障部门可以以合理收费的形式,委托运营管理机构,对经济适用房实施统一管理,明确了经济适用房的使用、落户、转让和退房等各项管理规则。针对恶意挪用经济适用房等行为,《办法》提出了三年内不得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惩罚措施。
新《办法》的实行,将规范经济适用房的使用,使其更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也可以增加收入来源,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租售并举的住房,解决住房困难问题,进一步实现住房保障政策的集中推进,让更多困难家庭享受到实惠政策。